1.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。
这种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。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确定的,所以这种纠纷的法律比较简单。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发包人无正当理由违约拖欠,主要表现为发包人无法支付工程款;发包人有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。所以大家都要谨慎。尽量选择正规的合法公司。
2.关于总承包和分包引起的工程款纠纷。
总包和分包的问题有些复杂,这种纠纷涉及利益很麻烦,这种纠纷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分包在程序上存在缺陷,发包人事后不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,导致纠纷。这种纠纷比上面的麻烦解决得多。
3.竣工结算报告纠纷引起的工程款纠纷。
另一个无耻的纠纷是竣工结算纠纷。一方面,这种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写入合同,导致这种情况。此类纠纷主要表现为:承包人制作结算文件并提交发包人,未取得提交结算文件的证据,发包人不予答复,事后不承认收到;承包人制作结算文件并提交发包人,发包人不予答复;承包人制作结算文件并提交发包人,发包人不予认可导致工程款结算纠纷。因此,在签订合同时,我们必须注意任何细节,以避免难以解决的问题。
4.建筑材料质量纠纷引工程款纠纷。
后一种纠纷是建筑材料的纠纷,因为施工方不惜使用劣质材料获利。由总承包商不满引起的纠纷主要表现为:建设项目招标时对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有要求或承诺,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,有时承包商转向合同以外的其他建筑材料,导致结算纠纷。这种纠纷与个人素质有关,希望大家不要出现这种情况。